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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院关于学期内“长假”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4-10-10 | 来源:  | 作者: | 点击:

、本规定针对“五一”、“十一”等学期内长假期间学生请假事宜;班主任应提前开展安全意识(消防、交通、食品等)及疫情防控专题教育。

二、长假开始前一日下午,无课程任务的学生可在“今日校园”办理请假手续后离校。

三、长假开始前有课程任务的学生,在课程结束后方可在“今日校园”办理请假手续后离校;有特殊原因确需提前离校的,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三级审批制),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一)事假:需出具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家人生病的医疗证明等),同时请家长电话联系班主任确认事由;旅游、探亲、访友、交通等不作为准假理由,遇特殊情况由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报学院决定是否准假。

(二)病假:需出具与病情有关的医疗证明,由家长与班主任沟通后报学院决定是否准假。

四、不按要求的时间、内容填报离校信息者不予准假;未经批准离校者均视为擅自离校,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五、离校学生应提前计划购买按期返程的车票,长假结束后无特殊原因一律不予续假,未按时返校者按照旷课处理。

六、学生必须将长假期间具体去向告知家长,同时由班主任通过家校联系群将学生去向信息告知家长。

七、请假离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在班主任处销假。

八、班主任于长假结束之日当晚22:00前将本班学生返校情况统计上报学工办;如发现学生未按期返校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并上报学院。

动物医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