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推免生的接收工作。
二、接收专业
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学院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也可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博。
三、申请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祖国,愿为祖国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当年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即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公示、备案的推免生。
2.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大的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收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潜质,获得过学习、科研奖励和在校期间发表过学术论文者。
4.直博生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前三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居本校本专业前5名;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90分以上,或GRE258分以上,或雅思7分以上;
4)两位高级职称专家推荐。
三、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2.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3.《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4.《甘肃农业大学2022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审批表》。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7.专家推荐书(直博生)。
8.各类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院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办法,并于2022年9月25日前上传至“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
2.2022年9月28日至10月20日,申请人提交申请,参加复试。申请来我校免试攻读研究生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申请材料在复试时上交到学院进行审核,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复试,提供资料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两门课程,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科目参见当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由复试小组成员考察评分,分值为100分)及外语听说测试(分值为100分)。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排名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面试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外语听说成绩×20%
直博生在复试时须进行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考核,并加强对学生申请资格的审查,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等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将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并将考生置为待录取状态。
3.10月20日前,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4.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在录取后可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PDF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报学院,学院进行审核,入学报到时学院复核纸质体检报告。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我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学制、学费及奖助
1.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年,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直博生学制6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2.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如有变动,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文件为准)。
3.奖助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除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外,学校还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七、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严处违规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按照教育部要求,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次报名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4.经核实,推免生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有一门课程不及格者,或受到警告及以上违纪处分者,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取消录取资格。
5.相关表格可从我校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为:0931-7632858 高老师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