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动物医学院团委评选 2023-2024学年共青团
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发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榜样激励作用,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工作按照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体现进阶激励的原则,根据《共青团中央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以下评选条件。
1.五四红旗团委。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 3 年(即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成立),符合政治建设好、组织基础好、联系服务好、作用发挥好等要求,且年度考核优秀;能够充分发挥团组织优势,统筹做好团员青年思想引领和教育管理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2.五四红旗团支部。成立满 1 年(即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成立),符合政治建设好、组织基础好、联系服务好、作用发挥好等要求,2023 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能够通过线上宣传、主题团日、团课、专题学习等形式,引导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青年诉求,服务青年成长。
3.优秀共青团员。从未满 28 周岁的团员中评选(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要求团龄 3 年以上,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3 年度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等次;2023 年度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应当成为注册志愿者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守纪律;学习努力,勤奋上进,一年内无补考科目,无纪律处分;一、二年级学生上一学年平均学习成绩 75 分以上,三、四年级学生平均学习成绩 80 分以上;年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数不低于70;研究生参评时可不局限于成绩和第二课堂学时要求,重点考察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以及在科研成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团员青年中争当榜样先锋。
4.优秀团学干部。任职团学干部 1 年以上,要求政治上强、思想上强、能力上强、担当上强、作风上强、自律上强;热爱团学工作,积极组织并参加团学活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明确的是非观念,作风正派;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模范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完成团组织安排的任务;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纪律处分;学习努力,勤奋上进,成绩良好。政治面貌应当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者共青团员。
5.优秀青年志愿者。自觉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在志愿服务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参加志愿服务半年以上,上一年度志愿者服务时间不少于 50 小时;参与省级以上组织的大型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可不受志愿服务时间限制。
6.优秀学生会、优秀研究生会。依据 2023 年考核结果进行评定,且能够协助各级团组织做好各项工作,表现优异。
二、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指导部门把好初审关,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1.推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指导部门根据参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阶梯晋级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
2.考察。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指导部门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征求相应党团组织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等群众意见。
3.审核。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学生团体指导部门对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核,按照不低于 20%的差额比例确定建议推荐对象,在本学院(部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单位名称、推荐对象名称、简要事迹介绍。
三、获奖支部及个人
五四红旗团支部:
20公卫2班团支部、20动药1班团支部、21动医3班团支部、21动药3班团支部;
优秀团学干部:
杨 梅、陈 浩、龚浩川、王娇娇、高 悦、寇建妮、杨培福;
优秀共青团员:
张国林(硕士)、成文婧(硕士)、张甜甜、高 敏、杨 洁、郭玉玲、钱 瑶、张璐璐、王怡婷、傅安欣、刘雨含、张 钰;
优秀志愿者:
邵馨雨、高 悦、马小娟、张喜栋、白 璐、郎天笑、姚雨璇、何 晶、张凯东、田 璐、石文静、徐凯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