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将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杨孝朴、魏彦明
副组长:杜晓华
成员:包世俊、崔燕、张勇、何俊峰、樊杰
二、各学科方向招生指标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硕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讨论稿)》,我院2018年各二级学科方向招生指标如下:
学科方向 |
总指标 |
学硕指标 |
全日制专硕指标 |
非全日制专硕指标 |
基础兽医学 |
16 |
6 |
8 |
2 |
预防兽医学 |
22 |
8* |
11 |
3 |
临床兽医学 |
29 |
9* |
16 |
4 |
合 计 |
67 |
23 |
35 |
9 |
* 注:预防兽医学学硕指标中含1名推免研究生;临床兽医学学硕指标中含2名推免研究生。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专业课考试(两门课程,闭卷笔试,分值为100分)和面试。面试包括专业综合(由复试小组成员考察评分,分值为100分)及外语听说测试(分值为100分)。复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复试结束后,由学院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成绩×50% +面试专业综合成绩×30%+面试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2]×40%+[(初试自命题科目成绩之和)/3]×20%+复试成绩×40%
四、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批次
我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拟安排2个批次:
第一批次:各类型、各方向的一志愿上线考生,具体包括基础兽医学学硕、预防兽医学学硕、临床兽医学学硕和全日制兽医专硕、非全日制兽医专硕;
第二批次:拟调剂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专硕。
(特别提醒:第一批次复试时,允许预防兽医学和临床兽医学一志愿上线学硕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愿申请调剂至基础兽医学学硕或全日制专硕或非全日制专硕。其中,申请调剂至基础兽医学学硕的考生直接参加该方向的第一批次复试,申请调剂至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专硕的考生参加第二批次复试。)
各批次复试的具体时间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2.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请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牧医楼1楼)报到,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如下:
(1)应届本科毕业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省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介绍信、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往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毕业证书截至日期为2017年11月14日。
(3)考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并盖章的《政治审查表》(此表在我校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中心处下载),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复试。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填写并盖章,应届生由就读单位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并盖章。
(4)具有国外学历的考生需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学历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认证报告。
(5)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试还需提供:所在县级民族宗教局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同意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的函。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和双少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相关名单之中)
以上材料除《政治审查表》必须提交原件外,其它材料原件在审核后均需提交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存档。学籍、学历证明若在近期不能提供,必须于4月15日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录取。
3.体检
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后可自行前往学校卫生所参加体检。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按照考生报考专业或申请调剂专业方向的要求进行,考试科目以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各复试批次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学院通知为准。考生须持身份证、初试准考证于考试前30分钟进入考场。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本科)和跨学科专业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以招生目录公布为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
笔试及格考生按照学院通知的时间参加面试,面试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学院提前公布招生导师信息,在考生面试时经过双向选择确定导师。面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如有定向就业意向的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五、其它
1.学院将分别于每批次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各批次复试结果。
2.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办理调档手续,调档截止时间为4月20日。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不转入学校的考生,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到录取时档案仍未到我校,也未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不能录取。
3.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931-7632858
4.复试工作监督电话,动物医学院:0931-7631220、学校研究生院:0931-7631774、学校纪委监察处:0931-7631594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