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6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现将我院2026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领导下,成立由院领导、博士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复试面试小组,负责学院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面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3月29日-30日进行,地点为耕读楼4楼。
(三)复试分数线
2026年兽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招生类型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初试总分 | 思想政治理论* |
兽医博士专业学位 | 40 | 60 | 60 | 180 | 60 |
*思想政治理论成绩不计入初试总分,但未达到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予录取。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学术水平考查共计100分,学术能力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各占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进行考查;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学术水平考查
(1)学术能力考查
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参考考生材料审核情况,以及考生的学科背景、科研业绩、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与创新能力,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与素质。
考生须以PPT形式向复试小组陈述本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与科研业绩以及博士研究计划,时间不超过15分钟。
(2)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查
重点考查申请者对英语或专业英语(如文献阅读、写作、口语和听力等)掌握与应用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复试小组在复试考查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考核。拟录取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学术能力考查成绩(50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考查成绩(50分)
复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录取资格。
2.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初试总分÷3
(六)考生注意事项
考生须准时参加复试,未能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三、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待学校招生指标下达后,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依据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办法,确定导师招生名额并予以公布。
2. 拟录取名单在遵循考生报考意向导师的基础上,结合导师招生指标,依据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若导师招生指标未完成,学院启动调剂程序。调剂录取原则为:对符合录取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入学总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4.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不达标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学生入学前将人事单位调入我校,档案未调入学校的,不予入学报到注册。考生拟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并公示。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查询拟录取名单,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报学院审核。体检要求原则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年内有效)。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通知书
我校拟定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它
1.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
2.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3.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力度,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931-7632858
5.监督电话:0931-7632510、0931-7631220(动物医学院);0931-7631774(研究生院)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6年3月25日